晨报讯(记者 冒群)一起利用国内通信公司网络传真平台的计费漏洞赚取国际结算费的诈骗案件,日前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开庭审理。涉案三男子受审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半至1年半。
吕某、徐某、张某等三人受审时表示,2012年2月9日至2月24日间,他们通过互联网QQ联系,约定利用国内知名通信公司江苏分公司的网络传真平台的计费漏洞赚取国际结算费。吕某以匿名或以他人身份证,购买仅有低额话费的国内通讯手机卡及境外传真号码,开通网络传真业务。此后,他们利用此平台的计费漏洞,向境外发送无实际内容的网络传真。然后,由王某从境外获取国际结算费约人民币80000元。事成后,王某分给吕某人民币34000余元。
不久,徐某也向吕某提供一个境外传真号码,由吕某使用他人身份证购买仅有低额话费的江苏某通讯公司手机卡,向境外发送无实际内容的网络传真,约16000分钟。徐某从境外获取国际结算费约人民币4630元,分给吕某人民币3200元。徐某的行为造成通信公司资费损失共计约人民币24000元。
吕某当庭承认,他采用上述手段,使用过10张手机卡诈骗,造成通信公司资费损失共计人民币328244元。吕某希望法庭考虑到他有检举揭发情节,予以从轻处罚。经法庭审理查明,去年2月24日,公安机关在网吧将吕某抓获。根据吕某的检举和配合,警方后将徐某和张某抓获。
玄武区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