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011年最受媒体关注十大知识产权司法案例出炉
南都讯 记者卫学军 通讯员王创辉 周爱婷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临近,昨日东莞中院邀请南方都市报等媒体评选“东莞市2011年最受媒体关注十大知识产权司法案例”。其中,“oppo”告赢“ccpo”、《亮剑》版权方告赢东莞小网站、LV起诉东莞酒店卖假货、网店店主卖假货被判刑等案例入选。
此次为东莞法院系统首次评选此类案例。由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23个候选案例,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东莞日报、东莞时报及东莞阳光网等七家新闻媒体联合对“东莞市2011年最受媒体关注十大知识产权司法案例”进行评选。评委们深入广泛地讨论,结合各个候选案例在过往新闻报道中获得的社会反响以及案件处理的司法效果等方面,最终投票评选“东莞市2011年最受媒体关注十大知识产权司法案例”。
入选案例节选
1、“oppo”告赢“ccpo”
东莞本土的通讯企业欧珀公司于2010年7月状告深圳市星宝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用了近似于“oppo”品牌的商标“ccpo”,侵犯了原告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向星宝通公司及其经营者郑某索赔310多万元。
东莞市中院去年11月判决认定,东莞欧珀公司为“oppo”品牌的宣传进行了大量投入,“oppo”和“ccpo”两者的文字图形整体比较相似,容易导致公众的发音产生错误。因此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包括合理维权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60万元。
点评:媒体记者们认为,欧珀公司是东莞本土的知名通信设备生产大户,该案是少有的东莞本土企业作为原告保护本土品牌的案例。中院则认为,此案是去年东莞判决赔偿金额最高的商标侵权案件,该案的审理体现了法院对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
2、网店卖假欧时力获刑3年半
谢某喜于2009年2月份在淘宝网注册了名为“整点整分”的网店,从虎门镇一仓库买入假冒“ochirly”(欧时力)商标的服装后通过网络进行销售。2010年12月21日,公安机关会同工商部门对谢某喜的仓库进行搜查,现场缴获带有“ochirly”商标的假冒服装4324件,涉案金额为678621.38元。最终,谢某喜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获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点评:网购商家卖假货这几乎已经是网购中的“潜规则”,此案的判决告诉网络商家,不要以为利用网络的虚拟性进行非法商业活动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