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2月10日电 (记者富子梅)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工商部门将对汽车配件、手机、家用电器、珠宝玉石、装饰装修材料、服装、儿童用品等涉及消费者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和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经营场所,集中执法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据悉,2011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0.23万件,案值12.76亿元。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指出,要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信息库。针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等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行动方案,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加强大要案件督查协办和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对重大、典型案件,要跟踪挂牌督办、落实责任、限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