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30日说,全国各级电视台已完成2012年广告和节目的重新编排工作,撤销了电视剧中间的广告插播时段。广电总局11月28日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发言人说,为广大电视观众创造满意的收视环境,广电总局将2012年1月列为“电视剧插播广告专项监管月”,对全国各级电视台进行监管,并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010-86091111。对2012年1月1日以后电视剧中仍插播广告的电视台,将给予严肃处理。
广电总局设“插广告热线”发布: 2011-12-31 15:00 | 作者: | 来源: 新京报 | 字体: 小 中 大
扫码关注5G通信官方公众号,免费领取以下5G精品资料
|
本周热点本月热点
最热通信招聘业界最新资讯
最新招聘信息最新技术文章最新论坛贴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