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也没啥,就是觉得好奇。一大早警察怎么就在路上执勤 。”略显无辜的渭南市民杨先生这样告诉记者。
高科技给人们带来种种生活便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给我们带来这样或那样的“麻烦”。用手机不经对方同意便拍摄他人,到底能不能拍,该不该拍?大家说法不一。为此,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渭南市民。
“偷拍”是不文明的表现
市民高先生认为,用手机偷拍他人,首先反映的是偷拍者的素质问题,是一种不文明的表现。因为用手机偷拍他人,最起码是对他人的不尊重、不礼貌。
市民白女士认为,手机偷拍的下一步,很可能就是流传到网上。她曾经在网络“播客”中看到过一段偷拍视频,上面是一名年轻人在公交车上睡着了,没注意到身旁站着一位老人。此情景被一位网友用手机拍摄下来,称之为其是佯装熟睡,为的是不给老人让座位。并将此段视频发在了网络上,引来众多网友对年轻人的苛刻指责。
白女士说,一旦那位年轻人知道自己成为此段视频的主角,并招来如此多的谴责,他是否会认为某人的偷拍并将其放在网络上的行为对他已经构成了侵权。她说,正因为有些人将偷拍的图片传到网上,被偷拍者的隐私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偷拍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
不经他人同意就用手机将其拍摄下来的行为,与用摄像器材偷拍的行为本质是一样的,赵明律师认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肖像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发现所拍照片触犯个人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害人可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据他了解,在深圳,使用可拍照手机,未经拍摄对象许可的偷拍行为,会有面临治安处罚的可能。有关人士表示,在一些诸如游泳馆、洗浴中心、公共卫生间、商场试衣间等公共场所时,需“提高警惕”,以防自己遭到偷拍。同时,有关人士还特别提醒持有可拍照手机者,切莫随便乱拍,否则将极易惹来官司及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本报记者刘兢(相关评论见A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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