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ST大唐21日公告表示,公司于2007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称公司存在“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行为,由此拟决定对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罚款和警告。证监会指出,*ST大唐2004年通过费用资本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当确认投资收益等方式,虚增该年度利润总额共计37186597.53元;公司在2004年年报会计报表附注中没有披露2004年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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