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成华检 早报记者 关义霞)在所谓好友的要求下,刘钢(化名)私自在自己的公司机房内接网线,群发48万条广告短信,导致公司损失2万余元。目前,刘钢已因犯盗窃罪获刑5年,同时被没收1.2万元财产。
刘钢在成都一家通信公司当技术工人已14年。刘钢无意中向网友“阳光”透露了自己在成都某通信公司上班的事,自此后,“阳光”便经常请刘钢吃饭喝茶,还不时给他的孩子买各种小礼物。在感觉关系到位后,“阳光”问刘钢:“可不可以帮我免费群发短信广告?”刘钢碍于情面答应了。
2009年2月23日,刘钢溜进机房私自将一根网线连接在公司网络中心机房的机器上,并与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连接。然后,“阳光”通过互联网对刘钢的电脑进行远程控制,进而接入公司机器,将编制好的广告短信通过该公司的短信平台群发。不久后,通信公司发现刘钢的行为,经计算,这些短信给公司带来了2万多元损失。案发后,“阳光”溜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