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加大对垄断的查处力度,高通、微软等跨国巨头先后遭到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的调查。按照《反垄断法》规定,如果高通公司在国内涉嫌垄断的情况被调查认定,高通将面临最高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罚款。当然,关于高通的一切猜想,都要等待发改委最后的调查结果。
从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发改委于去年11月份,在同一时间对高通中国(北京)和上海公司两个办公的地方进行了黎明突袭调查,调取了相关的文件资料,之后同时对国内外很多家企业,包括手机制造企业、芯片制造企业,以及相关的其他企业都发出了协助调查的通知。2013年11月25日,高通公司发表声明称,发改委已经启动了对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在今年2月,初步印证了举报反映的一些事实。
遭遇中国反垄断调查之前,高通曾分别在日本、欧盟和韩国接受调查,最终2009年分别有了结论。其中欧盟终止调查,而日本和韩国则分别做出了行政处罚,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仅仅要求其纠正垄断行为,韩国则对高通处以2.08亿美元的罚款。
中国的调查一出,便引发了全球关注。其特别之处在于,中国反垄断当局对高通的调查范围,包含了欧、日、韩的调查范围总和,并触及了高通的核心商业模式。当年轻的中国发改委反垄断局,遇上已经有丰富的反垄断反侦查经验的高通公司,这种博弈便“刀刀见血”。
由于高通公司整体营业额规模巨大,因此,可以想象,从金额上看,高通案一旦判定罚款,可能是绝对金额最大的。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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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涉嫌垄断行为“几宗罪”
一宗罪:不公平高价许可费 在中国,高通收取专利许可费并不是按照芯片的费用来计算,而是按照整机售价的5%来计费。业内律师认为,高通以手机整机售价作为计算专利许可费的基础,最终抬高手机价格,增加消费者支出,违反《反垄断法》“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
二宗罪:免费反许可高通还搭建了一个交叉许可的专利平台。一方面,依靠和其他专利持有者的专利交叉许可,高通可以向客户提供没有法律纠纷的“安全”产品,所有相关专利都被高通整合,能够避免专利纠纷,高通芯片自然更受欢迎,其他芯片生产商则难以匹敌;另一方面,高通却不向交叉许可的专利持有者缴纳费用。
三宗罪:捆绑许可 高通将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标准必要专利捆绑许可,涉嫌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采取一揽子许可,既不明示过期专利,也不区分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标准必要专利,这种模糊的许可方式使捆绑许可成为事实。
四宗罪:捆绑销售高通将芯片销售与专利许可相捆绑,厂商不和高通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就无法购进高通芯片,同样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该行为将高通在芯片和专利两个市场上的优势相互传导,加强其在两个市场上的支配地位,排斥竞争,实现不公平高价许可费。晨宗